关于开展2021年7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工作提示

  责任编辑:梁彬 罗艳红  时间:2021-07-07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7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定于中旬前开展,具体时间由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要以党支部为单位深入推进“5+N”模式(规范5项内容,诵读党章、集中交纳党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规党情、联系实际讲党课、开展党务公开);创新N项自选动作,围绕党员群众关注、单位发展相关的问题开展民主议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章学习教育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就近就便用好红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引导广大党员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具体安排如下:

一、诵读党章

二、集中交纳7月党费

各党支部请将收缴的党费在会后10个工作日内交至学校党费账户。

三、党务公开

党务公开内容参考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的“第二章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四、开展集中学习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1日上午,党中央在北京隆重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了重要讲话。全校各党支部要在组织党员认真收听收看后,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发言等形式,引导党员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并以此为指导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传统的系统把握,明确继承传统、立足当前、开创未来的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制定的4本学习材料,为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打好思想基础。

五、布置重要工作

1.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七一”后,全校各党支部要按照学校《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在会上要报告个人为群众办实事情况。

2.讲好“百年党史·红色传承”主题党课。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以“百年党史·红色传承”为主题,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老党员、专家学者等讲授一次专题党课,确保全校基层党组织讲党课全覆盖。党委书记带头讲主题党课,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讲1次党课。党课既可以在本人所在党支部讲授,也可以面向本学院(部门)全体党员讲授,还可以结合基层党建联系点调研指导、“我为群众办实事”领办实事项目实地调研等工作,在基层单位讲授。

3.组织好“七一”走访慰问活动。各党支部要按照《关于“七一”前夕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武组通 [2021]59号)要求,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分级负责的原则,以上门看望为主要形式,对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前期报送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让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4.组织好入党宣誓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党员活动室、教育党建工作室或就近就便利用红色资源,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和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将“学习强国”平台个人自学与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集中研学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学习质量,增强学习效果,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前,要召开支委会结合实际确定主题、明确内容;活动开展时,要突出政治性,增强庄重感、仪式感;活动结束后,要强化以知促行、学做结合,切实增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效性,杜绝表面化、形式化。

各党支部要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做好详实记录和资料归档。

 

 

组织人事处

2021年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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