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5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责任编辑:梁彬 李文慧  时间:2020-05-24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我校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继续采取分散自学的方式,各基层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 5 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全校各基层党支部可通过学习强国、“网上党支部”微信群、党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和在线资源,引导党员及时跟进学习,广泛开展交流。具体内容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全校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 4 月 17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主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和陕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做好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继续发扬疫情防控工作中锤炼出的顽强拼搏、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以身作则,在“带、快、实、高、严”上下功夫,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切实扛起发展武汉、繁荣武汉、振兴武汉的重大责任,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2、认真学习全国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省市组织部长会会议精神。近期,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围绕贯彻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会议部署,对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作出具体安排;省市先后召开组织部长会,对 2019年组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2020年组织工作重点任务进行系统部署。全校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全国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省市组织部长会关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相关内容,进一步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积极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基层党建新路,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3、开展“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主题学习。按照全省组织部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要求,全校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 686 号)有关内容,引导党员严守党章规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同时,严格落实党员不得信仰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的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信教党员再次进行摸底排查,请各单位将摸底排查掌握的情况于5月10前报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陈铁(电话:18062041162,QQ:41379394)

                                  组织人事处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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